一、案情摘要
股民朱先生自认为是天生“股神”,随便买的股票都能给他带来丰厚的利润。经短信推销,抱着大赚一笔的心,半年间,朱先生陆续与某投资公司签订了4份证券融资合同,将共计120万元的保证金打入该投资公司指定账户,按照1:5的比例获得了600万的配资。根据之前的经验,朱先生凭着自己“股神”的直觉,户头上的数字大幅增长,朱先生心里满是说不出的成就感。可是某一天,朱先生发现账户无法登陆,拨打投资公司的电话也无法接通。
二、风险提示
新《证券法》规定,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,未经证监会核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。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,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,属于违法行为,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同时,特别提醒投资者,如果参与场外配资,根据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,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,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。